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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刘亚平律师 |
| 执业证号: 16012001A0935 支持票数:52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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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刘亚平
中国 律师
■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
■其他技能
英语四级;计算机水平国家二级;房地产师
■工作经验 河南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特约评论员
国银律师事务所 现就职于河南刘田律师事务所 律 ■自我描述
办理过许多银行、房地产纠纷、知识产权纠纷、公司合同纠纷等案件,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办案能力。2002、2003年度连续被评为郑州市法制宣传先进个人;
发表部分作品: 《行政执法不能诱民入瓮》(法制日报2003年1月20日法治时空--时空杂谈)
《简析我国律师与法官的形体倒挂》(深圳法制报2002年2月9日法制论坛) 《“训诫” 难以扼制“恶意诉讼”
》(人民政协报2002年7月29日法与维权) 《律师地位的尴尬》(深圳法制报2002年4月13法制论坛)
《建议:律师档案和律师惩戒权归律协》(民主与法制时报2002年4月16日)
《律师费:该不该由败诉方承担》(民主与法制时报2002年10月29日) 《是“忠于职守”还是
“玩忽职守”》(深圳法制报2002年3月30日法制论坛) 《对见义勇为者降分录取无可厚非》(北京周报2002年8月22日)
《判决书半价转让谁之尴尬》(方圆杂志2002年12期) 《影视剧中杜撰商标侵权》(法制日报2002年2月6日)
《刑警不宜出庭作证》(人民公安报2002年11月24日) 《贪污数千万 最多判七年?》(北京法制报2002年8月18)
《炒作“人民币法院”意义不大”》(深圳法制报2002年3月30日法制论坛)
《“二奶”警示录”》(深圳法制报2002年4月5日法治社会) 《理性看待狱中鸳鸯》(2002年8月9日法治社会)
《法院的门槛高起来》(2002年10月30日 《质疑“警示教育碗”》(北京法制报2003年3月18日-凡文)
《还是远离黄源好》(人民公安报2003年3月24日)
《买“200”送“880”涉嫌欺诈》(法制日报2002年1月23日)
《看看“黄蝶”的另一面》(民主与法制时报2002年11月26日)
另,在人民网、中国网,南方网、东方网等网载文章约百篇。其中《走下神话祭坛的中国证券》、《乔占祥的落选代表了什么》约20篇登载于中国律师网。
■成功案例 房地产诉讼 ★办理绿城置业公司与253户业主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;
★办理宝隆房地产公司多起建筑承包工程合同纠纷
银行案件
★代理河南省农业银行诉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1亿8千万贷款纠纷 ★代理工商银行与建设银行资金证明800美金赔偿案件;
法律顾问单位 ★协助河南金城房地产公司 ★正星科技股份公司; ★龙源大酒店;
知识产权诉讼 ★代理专利权人徐某诉多家汽车公司专利侵权纠纷; ★代理思达高科诉青岛澳柯玛侵权纠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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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联系方式 电话:0371-8218304
MSN:lyp666@hotmail.com; QQ:8588009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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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房地产,损害赔偿,财产问题,婚姻家庭,名誉毁谤,妇幼权益,刑事辩护,仲裁,遗嘱继承,行政诉讼,劳动,医疗事故,消费者权益,移民,担保,一般债务债权,公司,合同,招标投标,反不正当竞争,产品质量,连锁加盟,反倾销,破产,国家赔偿,广告新闻,国际贸易,股份制改造,高科技项目,工程建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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